近日,有自媒體謠傳“自3月1日起,可以吃蛇了”,也有多個自媒體推介加工銷售以蛇為食材的菜肴,引發(fā)一些餐飲企業(yè)和網(wǎng)民的關(guān)注,紛紛致電保護部門咨詢:到底蛇能不能吃?
對此,廣州市林業(yè)和園林局表示:蛇類是不可以食用的!
無論野生蛇還是養(yǎng)殖蛇,均尚未列入《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品種目錄(2021版)》,各經(jīng)營單位不得以蛇為食材加工餐食。除蛇以外還有果子貍、竹鼠、野雞等陸生野生動物均不能食用。
切勿以身試法!
根據(jù)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關(guān)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、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(tài)、科學、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。
陸生野生動物種類繁多,除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野生動物人工種群外,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均屬于禁止食用范圍。常見的包括滑鼠蛇(水律蛇)、灰鼠蛇(榕蛇)、眼鏡蛇(飯鏟頭)、蟾蜍(蛤蟆、蠄蟝)等各種兩棲爬行類;果子貍、野豬、竹鼠、豬獾、黃麂(黃猄)等獸類;麻雀(各類小型林鳥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賣)、斑鳩、禾花雀(黃胸鹀)、水雞(黑水雞、白胸苦惡鳥等)、猛禽(貓頭鷹、老鷹等)、鷺鳥(白鷺、夜鷺等)、雁鴨(野鴨、大雁)等鳥類。
每位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應(yīng)拒絕食用野生動物,積極支持和參與到打擊食用野生動物行動中來:
一是從保護野生動物、維護自身健康的角度,摒棄“野味”滋補、獵奇炫耀的不健康的飲食觀念,堅決停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,不參與亂捕亂獵、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活動,樹立生態(tài)文明新風尚。
二是在自身堅決拒絕食用野生動物行為的同時,也要積極告誡、勸阻身邊的親朋好友不要食用野生動物,抵制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,營造保護野生動物良好氛圍。
三是積極支持打擊違法食用和違法經(jīng)營野生動物的執(zhí)法活動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食用野生動物和非法獵捕、經(jīng)營、運輸野生動物等活動,可通過12345、110等投訴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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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丨廣州市林業(yè)和園林局(ID:gzslyyl)
責編丨一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