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世紀英國法學家J·邊沁的功利主義學說認為,人類置于苦與樂兩大主宰下,人的天性是避苦求樂,追求快樂是人產生犯罪行為的動機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認為,“孩子是作為犯罪者出生的”,孩子不懂善與惡,受唯樂原則的支配。這些理論顯然帶有唯心主義的色彩。目前,國內外有一種青少年犯罪類型,他們實施犯罪不具有物質等方面的功利動機,而只是由于不良的心理需要所驅使,為了達到某種心理的滿足,精神上的快樂。這就是為了追求快樂而導致了犯罪,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,犯罪者會產生一種快感。1
19世紀英國法學家J·邊沁的功利主義學說認為,人類置于苦與樂兩大主宰下,人的天性是避苦求樂,追求快樂是人產生犯罪行為的動機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認為,“孩子是作為犯罪者出生的”,孩子不懂善與惡,受唯樂原則的支配。這些理論顯然帶有唯心主義的色彩。目前,國內外有一種青少年犯罪類型,他們實施犯罪不具有物質等方面的功利動機,而只是由于不良的心理需要所驅使,為了達到某種心理的滿足,精神上的快樂。這就是為了追求快樂而導致了犯罪,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,犯罪者會產生一種快感。1